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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动山河·弦歌载乡愁——记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李阿胖的“乐作”人生
在红河县阿扎河乡这片多民族交融的土地上,歌与舞早已融入百姓生活,成为民族记忆的灵魂载体。在这“歌舞之乡”,一位岁满一纪的女性以舞为笔,以歌为墨,默默守护着哈尼族、彝族传统文化,她就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乐作舞”的代表性传承人—李阿胖。

乡村少女到国艺宗师
李阿胖(又名杨里妹),女,彝族,1963年出生于红河县阿扎河乡垤施村上寨二组。从小生活在哈尼、彝族传统文化氛围浓厚的村寨,她很早便接触到“乐作舞”这一古老的歌舞形式。14岁那年,她拜民间艺人王阿友(已故)为师,正式学习“乐作舞”的唱腔和舞步套路,15岁独立唱、跳完整的“乐作舞”套路。凭借对民族文化的热爱和自身的悟性天赋,她在青年时期便形成了个人独特的表演风格,成为村寨中最受欢迎的歌舞者之一。

数十年来,李阿胖从未中断过对“乐作舞”的学习与实践。她精通山歌对唱、“乐作舞”舞步的完整套路舞蹈,轻盈灵动的舞姿、清亮高亢的唱腔,成为红河县“乐作舞”的代表符号。她不仅在红河州多次荣获民间歌舞表演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奖,2006年代表红河州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参与中国红河哈尼多声部民歌、“乐作舞”文艺团文化交流活动,向世界展现民族艺术魅力。

“乐作舞”是哈尼族、彝族传统舞蹈的代表作,是集歌、舞、乐器于一体的原生态艺术形式。舞蹈融合对山歌、三弦、巴乌等民族乐器的伴奏,通过舞步、身段和队形的变换,展现民族劳动、生活和审美。它不仅是一种艺术表达形式,更是民族精神、乡土记忆的传递方式。
1964年,哈尼族、彝族“乐作舞”演出队远征北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民间歌舞汇演,受到毛泽东、刘少奇等领导人接见;李阿胖所在的文艺团队还曾赴日本、美国等国演出,并参与1989年昆明“世界文化考察团”演出。2003年,红河县将“乐作舞”定为县舞,积极推进文旅融合。2006年,“乐作舞”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文化部授予红河县“中国民间(哈尼族彝族乐作舞)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其完整的舞蹈结构和优美的旋律引起国内外专家高度关注,被誉为“少数民族文化中的活化石”。然而,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传统舞蹈面临年轻人接续不足、演出空间压缩等困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李阿胖作为代表性传承人,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乐作舞”在红河县“开秧门”“仰阿娜”文化旅游节活动中大放异彩,展现原生态民族风情和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
薪火燎原的传承之路

李阿胖始终认为,非遗的生命力在于传承。她不仅在村寨里带徒授艺,还参与各级文旅单位组织的展演和培训活动,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乐作舞“接班人”。如今,她已有徒弟50余人,其中25人为县级传承人。丈夫张寿德是彝族民间音乐传承人,儿子张正国作为省级“乐作舞”传承人,在父辈的韵律中踩出新的节拍。一家三口琴瑟和鸣,共同编织着民族文化的三重锦缎。

近年来,她多次应邀参与省、州、县级非遗教学项目。2024年,在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开设的“乐作舞”课堂上,她与其他艺人一起示范唱腔与动作,传授完整的舞蹈套路,让学生沉浸式感受原生态民间艺术的魅力。在她心中,非遗不仅是可观可演的技艺,更是一种情感的延续与文化的信仰。
李阿胖常说:“会跳的人少了,我就跳给大家看;听的人少了,我就唱给大家听。”正是这份质朴的坚持,让“乐作舞”的火种得以延续,文化的根系得以延展。

政策春风与舞步交响
国家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指出,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也不断完善政策机制,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教学、传播、展演活动。

近年来,阿扎河乡坚持把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构建保护传承机制,通过支持建立非遗传习所等,大力推进非遗进校园、进村寨、进景区。李阿胖作为重要推动者和示范者,积极参与非遗进课堂、进田间、进展馆等系列活动,拓宽了“乐作舞”传播的空间,也提升了当地文化自信。

舞永不熄灭的火
“舞,是我们彝族人心头的火。”岁月更迭,李阿胖的身影依然活跃在舞台和田垄间。无论是盛大的文化节上,还是“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乡间,她总是身着民族服饰,手执三弦,与乡亲起舞。她是“乐作舞”的传承者,更是哈尼梯田里的守望者,编织着精神原乡的晨昏。

非遗的传承,离不开一个个像李阿胖一样深耕基层的文化匠人。她们用身体力行的执着、代代相传的热爱,把古老的歌舞带入新时代,让世界看到,文化的根深植于泥土,在时代的淬炼中蜕变成耀眼的光。
荣誉满满

2018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乐作舞的代表性传承人;2015年获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彩云奖“银奖”荣誉称号;

2014年获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荣誉称号;

2012年获红河州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女能人荣誉称号。
来源:红河州红河县阿扎河乡人民政府